人力资源管理文章

4.5 薪酬制度案例—某生产制造企业薪酬构成

《薪酬设计与绩效考核全案》(修订版)
赵国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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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薪酬构成设计


五、 薪酬制度案例—某生产制造企业薪酬构成

(一)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十二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以下岗位人员。
部长级:各部部长、车间主任、高级技术人员。 主管级:部长助理、职能主管、业务主管、技术部室主任、中级技术人员、车间
高管级: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级)、行政总监、生产总监、技术质量总监。
主任助理。
员级:员级管理岗位、员级业务岗位、部门工人。
第十三条 高管级、部长级、主管级、员级工资结构:

注:对于在车间工作,隶属于部门的员工,部门季度考核系数以车间和部门平均值计算。
第十四条 工资发放方式如下。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后按月发放。
激励工资:年度考核后年度发放。
第十五条 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助理月度绩效考核系数等于绩效考核分数除以 100。
第十六条 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系数与绩效考核结果的对应关系。

第十七条 个人月绩效考核系数与绩效考核结果的对应关系。

第十八条 公司年度考核系数和部门、部长(车间主任)年度考核系数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分数确定,部门员工及车间员工年度考核系数根据月度考核结果确定。

(二)计件工资制

第十九条 对车间工人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和计件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 50%,按月发放,由车间从计件工资总额中支付。
工人岗位计件工资根据小组计件或个人计件方法计算,由车间从计件工资总额中支付;公司鼓励推进个人计件工资形式。
组长计件工资与组内其他员工计件工资紧密挂钩,将组长收入与小组其他成员收入联系起来,充分调动组长工作积极性。
除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外,组长和工序带头人享有补贴待遇。
第二十条 个人计件根据产品单价及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算。
若某工序适合个人工作,则直接采用个人计件方式;若某工序适合小组团队工作(一人不能独自完成或团队合作效率高,可以师徒搭配、强弱搭配、互补搭配及合作搭配),则小组成员一般为 2~ 4人,并且小组成员约定分配比例,最终将产品核算到个人。
小组成员分配比例由车间组长确定,车间主任批准。
计件工资=Σ单价 ×件数 +奖励金额 –罚款金额,奖励或罚款金额根据产量、质量、工作纪律、完成任务及时性等方面评定,依据车间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小组计件的计件工资总额核算到小组,小组内部成员根据一定规则进行分配。
若小组成员由 4人及以上组成,可以实行小组计件方式。
小组计件工资总额=Σ单价 ×件数 +奖励金额 –罚款金额。
总金额 80%根据个人基本工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余下 20%由组长提出分配方案,车间主任批准。
奖励或罚款金额根据产品质量、工作纪律、完成任务及时性等方面评定,依据车间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组长计件工资与组长计件工资和小组业绩紧密挂钩。
组长计件工资=岗位工资 × 50%×业绩系数 +奖励金额 –罚款金额。 .. 业绩系数=(个人计件工资总和 +小组计件工资之和 × 90%)/基本工资总和。
奖励或罚款金额根据产品质量、工作纪律、完成任务及时性等方面评定,依据车间奖惩制度执行。
组长计件工资由车间从计件工资总额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车间领料员等岗位计件工资与其计件工资和小组业绩紧密挂钩。
计件工资=岗位工资 × 50%×业绩系数 +奖励金额 –罚款金额。
业绩系数=所服务小组组长业绩系数平均值。
奖励或罚款金额根据产品质量、工作纪律、完成任务及时性等方面评定,依据车间奖惩制度执行。
计件工资由车间从计件工资总额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 产品单价管理。
产品单价由各车间及生产部提出方案,技术部门审核、生产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产品单价确定主要考虑产品加工所耗费工时因素,同时考虑产品盈利水平;所有产品单价确定以单件产品不亏损为原则。
各车间负责将产品单价留出一定比例,用于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及组长的计件工资;余下比例分到各个工段以及各个工序,各工段、工序单价由车间提出方案,经生产部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公司产品单价调整由生产部负责。公司产品单价应随设备技术水平、加工工艺水平以及生产组织方式的改变而及时进行调整;公司老产品单价应定期进行调整以使公司产品保持竞争力。
第二十五条 产品单价平衡。
生产部在制定产品单价时不考虑批量因素, PMC部在制订生产计划时,在不降低生产效率前提下,应尽量平衡各个车间产品结构、数量结构,以实现内部公平性。
车间在不同小组、不同工段、不同工序分派任务时,若车间内部可以通过任务分派平衡批量大小因素,则各小组、工段、工序单价不随产品数量进行调整;若不能通过任务分派平衡批量大小因素,则相应小组、工段、工序单价可以自行进行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能超过产品单价 20%。
第二十六条 计件工资分配
计件工资总额由生产部根据产品单价及产品数量进行核算,经生产总监和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计件工资总额用于发放车间所有工人岗位的基本工资、计件工资。
员工计件工资(个人计件、小组计件、组长计件)由生产车间负责计算、分配到个人,经生产部长审核、生产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
若最终计件工资总额不够分配,则本车间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按同比例减少;若最终计件工资总额有剩余,则本车间所有员工计件工资同比例增加。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某些部门工人岗位员工可以实行计件工资制,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及计件工资构成。
实行计件工资制由所在部门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工资一定比例确定,其比例原则上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相同。
计件单价由所在部门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计件工资总额由部门分管领导负责计算、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计件工资内部分配由部门负责,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

(三)提成工资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某些业务部门员工实行提成工资制,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及提成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工资一定比例确定,其比例原则上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相同。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团队应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提成基数及提成比例等根据目标责任书确定。
实行提成工资制由所在部门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提成工资总数由分管领导负责计算、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提成工资内部分配由部门负责,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

(四)工资特区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某些特殊岗位员工实行工资特区制度。公司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向对公司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激励和吸引优良人才,使公司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公司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避免特区工资冲击公司正常的工资体系,对工资特区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三十一条 工资特区人才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聘用对象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才(公司高管级、部长级以及中高级设计岗位员工)。
名优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
其他高级专业人才(有注册资质或高级职称)。
第三十二条 工资特区人员评估与认定。
工资特区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进入或退出意见,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 工资特区工资标准与发放。特区工资标准根据市场价格,由公司总经理和员工协商确定。

(五)补贴

第三十四条 补贴包括室主任补贴、组长补贴、学历补贴、驻外补贴、特别补贴、加班补贴、特殊工种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室主任补贴:研发室主任、拓展室主任、工艺室主任、技管室主任 200元 /月。
组长补贴:试制组长、物流组长、包装组长、车间组长、厨房班长补贴 200元 /月,工序带头人补贴 100元 /月。
学历补贴:大学本科及以上 100元 /月,大专 50元 /月。 .. 特殊工种补贴:公司对某些特殊工种给予补贴,氩弧焊、电焊、专业打磨150元 /月,打砂 90元 /月,塞棉、喷漆 60元 /月。
特别补贴:特别补贴适用于与公司所签合同尚未到期,按新工资体系低于原承诺薪酬数额的员工,特别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发放数额为承诺年薪与实际年薪的差额。
第三十五条 一、二职等岗位员工享有加班补贴,三职等及以上岗位人员不享有加班补贴,岗位工资已经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可能加班因素(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对实行计件工资制及提成工资制员工,加班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对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加班工资基数为岗位工资。
部门员工日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5,车间工人日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30,日工资用于加班或缺勤增减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及提成工资制员工,每天超过 8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不考虑加班因素,超额劳动由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补偿。

(六)试用期薪酬

第三十六条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以月基本工资或招聘时确定的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工资、激励工资。
第三十七条 对新招聘关键岗位特殊人才(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主管级以上业务人员或中高级技术人员)试用期,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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