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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核能第60讲:如何对公司及公司高层进行绩效考核

如何对公司及公司高层进行绩效考核

对公司整体进行考核,一般由董事会负责组织与经营层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对于独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治理结构不同,由子公司董事会或者集团公司经营层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年末由董事会或者集团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根据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一般情况下,为了监督检查公司战略执行以及目标完成情况,子公司经营层应该向董事会或者集团公司经营层进行半年度业绩述职,由董事会或者集团公司经营层监督监控战略执行以及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将中高层管理者以及业务骨干的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形成大家休戚与共、风险共担的局面,避免企业业绩下滑而中层以及骨干员工收入并会不降低,因而不会有压力感、紧迫感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整体考核结果可以等同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并且与高管层薪酬激励挂钩。企业整体考核结果也可以与企业中层管理者以及业务骨干的绩效工资挂钩。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往往由上级部门组织进行,一般情况下等同于公司整体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于公司其他高层考核,有以下几种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情况,与公司所有制性质、业务特点、公司规模、高管人数都有关系,要慎重使用。
  • 如果公司规模不大,其他高层领导也不多,可以采取公司整体业绩与所有高层都等同对待方式,将公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与每个高层年度薪酬挂钩,这样能够增加凝聚力。
  • 对于分管业务的副总,可以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与其年度薪酬挂钩;对于其他职能副总,其年度薪酬采取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方式;由公司组织对其他高层进行季度关键业绩考核并用于季度绩效工资发放中。
  • 由公司组织对其他高层进行年度能力素质考核,年度考核分数由年度能力素质考核分数、目标责任分数以及季度关键业绩考核分数综合确定。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划定绩效考核等级并用于工资调整、职务调整应用中。
内容摘自赵国军老师著作《管理核能》:如何以激励和绩效促进企业发展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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