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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工资制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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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工资制
在企业薪酬管理实践中,除了以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中的一个为主要元素外,很多情况下是以两个元素为主,以充分发挥各种工资制度的优点。常见的组合工资制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
1. 岗位技能工资制
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为基础,以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技能工资主要与劳动技能要素相对应,确定依据是岗位、职务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雇员个人所具备的劳动技能水平。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工资可分为初、中、高三大工资类别,每类又可分为不同的档次和等级。岗位工资与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三要素相对应,它的确定是依据三项劳动要素评价的总分数,划分几类岗位工资的标准,并设置相应档次,一般采取一岗多薪的方式,视劳动要素的不同,同一岗位的工资有所差别。
我国大多数企业在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中,除设置技能和岗位两个主要单元外,一般还会加入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各种津贴等。
2. 岗位绩效工资制
在当前市场竞争中,岗位绩效工资制得到了广泛应用,为了激励员工,将员工业绩与收入联系起来是很多企业采取的办法。此外,很多事业单位也采取岗位绩效工资制。
事业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构成。事业单位员工可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以及普通工人四个序列。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根据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通俗讲就是获得职称并且被聘用)来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来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技术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来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普通工人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根据任职者工龄、任本岗位年限以及岗位等级确定,其实质是对岗位工资进行修正,对经验丰富者给予更多报酬,取消工龄工资体现在薪级工资中。
绩效工资一般是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单位自主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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