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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连锁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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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绩效考核方案和案例
第一节 绩效考核方案
一、某连锁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
本方案旨在公司加强对各直营店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直营店以及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保证和促进各直营店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旨在建立公司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动态考核方式,衡量员工的工作业绩,反映员工对组织的价值贡献;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绩效工资以及奖金挂钩,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绩效考核结果为员工岗位晋升与培训方案设计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提高各直营店整体业绩水平。
绩效考核可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使公司充分了解各直营店的人力资源状况,并据此进行科学决策,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绩效考核用途
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为员工薪酬发放提供依据
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
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的需求
指导公司人力资源的配置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第三条 绩效考核原则
互动原则: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管理者和员工的互动过程。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和缺乏事实依据。
反馈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
公正原则:绩效考核是针对工作进行的考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目标管理:公司对直营店实行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绩效管理,每个季度、年度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直营店提出销售额、毛利、损耗等指标,并把经营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组,季度末根据各直营店、部门、组的实际经营业绩,逐级进行考核。
第四条 公司成立直营店绩效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直营店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秘书长:财务部部长
副秘书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营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其他企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绩效考核委员会职责
负责组织召开季度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绩效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各直营店店长;
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直营店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对各直营店、店长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修订进行审批;
负责制定各直营店的季度、年度经营目标;
负责指导各直营店分解经营目标(销售额、毛利、损耗)并批准监督执行;
负责对各直营店、店长季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监督考核实施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
负责对各直营店店长进行年度综合测评;
对各直营店、店长的绩效考核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各直营店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各直营店的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负责拟定直营店绩效考核方案并报绩效考核委员会;
负责定期修订各直营店、店长的绩效考核指标、各指标权重等,并报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
负责组织修改直营店除店长外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各指标权重、指标说明等;
负责指导、监督、仲裁直营店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直营店、店长季度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批准直营店除店长外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
负责将各直营店、店长的绩效考核结果保存备案;
负责处理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申诉事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负责将直营店店部、店长的绩效考核结果保存备案。
第七条 各直营店职责
各直营店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具体包括:
负责定期把本店的经营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小组;
负责对各部门、各小组成员进行绩效考核;
负责将各岗位考核结果统一保存备案。
第八条 本方案适用于考核公司各直营店正式聘用的所有岗位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员工:
试用期员工
临时工
促销人员
考核期间休假停职时间超过1/2考核期者
其他绩效考核委员会认定无需考核的人员
第九条 本考核体系适用于常规性绩效考核工作,不适用于临时性考核或其他非常规考核。
第十条 对于各直营店、店长以及各部门、小组实行目标管理,各直营店的经营目标(季度、年度)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定,各部门、小组的经营目标由店长进行分解制定,并经绩效管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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