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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业绩股票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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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长期激励薪酬
第二节 长期激励薪酬设计
股权激励有业绩股票、虚拟股票、业绩单位、股票增值权以及股票期权等多种形式。
一、业绩股票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业绩股票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中占有较大比例,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模式。业绩股票(也可称为业绩股权)是指公司根据被激励者的业绩水平,以普通股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经营者。通常,公司在年初确定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在年末达到预定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在业绩股票激励模式中,很多公司以净资产收益率(Return On Equity,ROE)作为考核标准。在这种模式中,公司和受激励者通常以书面形式事先约定业绩股票奖励的基本条件。当净资产收益率达到某种标准,公司即按约定方案实施股票激励,经营者得到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被取消。
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中,“佛山照明”(000541)、“福地科技”(000828)、“天药股份”(600488)、“泰达股份”(000652)、“天大天财”(000836)的业绩股票激励计划,都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奖励基金,部分或全部用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
“福地科技”是我国首家披露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在2000年3月的董事会公告中,“福地科技”披露了股权激励方案及奖励基金的分配方法:“1999年度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以年度计一次性奖励,按经会计师审计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公益金后按1.5%的比例提取,其中所提取金额的70%奖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0%奖励监事。奖金的80%用于购买“福地科技”股票,20%为现金发放。同时,“福地科技”还披露了获得奖励的16位高管人员名单及其所获奖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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