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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方案设计与实施

7.5 薪酬总额确定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3 11:54

第七章 薪酬成本管理

第一节 薪酬成本及薪酬预算
 


五、薪酬总额确定

      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可以根据销售收入净额、企业增加值、盈亏平衡以及综合效益等来确定,分别称之为销售净额法、劳动分配率法、盈亏平衡法和工效挂钩法,其中,工效挂钩法在国有企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一)销售净额法
      销售净额法是根据对市场销售收入的预测,分析企业收入人工成本率变化趋势,并参考同行业相关数据,确定企业人工成本总额的一种方法。
      人工成本总额=预期销售收入净额×收入人工成本率
      一般情况下,企业做薪酬预算时,收入人工成本率应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人工成本总额的增加反映在员工人数增加和人均人工成本增加两个方面,首先应确定新年度所需员工人数,那么上述公式可以表达为:
      人均人工成本=人均销售收入净额×收入人工成本率
      从上式可以看出,人均人工成本的增长率应该和人均销售收入的增长率保持一致。

(二)劳动分配率法
       劳动分配率法是根据对企业增加值的预测,分析企业劳动分配率变化趋势,并参考同行业相关数据,确定企业人工成本的一种方法。
      人工成本总额=预期企业增加值×劳动分配率
      一般情况下,企业做薪酬预算时,劳动分配率应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人工成本总额的增加反映在员工人数增加和人均人工成本增加两个方面,首先应确定新年度所需员工人数,那么上述公式可以表达为:
      人均人工成本=人均企业增加值×劳动分配率
      从上式可以看出,人均人工成本的增长率应该和人均企业增加值的增长率保持一致。

(三)盈亏平衡法
      盈亏平衡点又称零利润点、保本点、盈亏临界点,通常是指全部销售收入等于全部成本时(销售收入线与总成本线的交点)的产量。以盈亏平衡点为界限,当销售收入高于盈亏平衡点时,企业盈利;反之,企业就亏损。盈亏平衡点可以用销售量来表示,即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量;也可以用销售额来表示,即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额。盈亏平衡法如图7-1所示。

图7-1 盈亏平衡示意图

图7-1 盈亏平衡示意图

1. 盈亏平衡点
处于盈亏平衡点时:
销售收入=产品成本=产品固定成本+产品变动成本
为便于表达,用以下符号表示:
P¬——单位产品售价N¬——产品数量
F¬——产品固定成本V——单位产品变动成本
上述公式可以表达为:P×N0=F+V×N0
因此,得到盈亏平衡点的销量为N0= F/(P-V),(P-V)是单位产品收益,盈亏平衡点的含义是产品销售收益达到弥补固定成本的数量就能达到盈亏平衡。
盈亏平衡点的销售收入=P×N0=P×(F/(P-V))  ,其中(P-V)/P 是产品收益率。
2. 安全赢利点
安全盈利点考虑除了弥补固定成本开支外,还要给予股东一定的固定收益保证,以及考虑单位变动成本变化因素(股东提成、人工成本增加等)。假设需要给予股东固定收益为E,单位产品成本变动△V,则安全赢利点公式为:
安全盈利点的销售数量N1=(F+E)/P-(V+△V)
安全盈利点的销售收入=P×N1=P×[(F+E)/P-(V+△V)]
单位产品成本变动量△V=[P×N1-(F+E)]/N1-V
3. 人工成本最大增加额
假设产品价格为P,固定成本是F,股东固定收益是E,单位产品变动成本是V,单位产品变动成本增加值为△V,在产量N大于安全赢利点产量的情况下:
总收入=P×N
固定成本和股东固定收益=F+E
产品变动成本=(V+△V)×N
那么,将有(P-V-△V)×N-(F+E)收益,这些收益可在人工成本、公司利润之间进行分配,当然这也是人工成本增加的限额。

(四)工效挂钩法
       国务院国资委为有效行使出资者职责,需要加强对其监管企业薪酬制度的管理,工效挂钩方式是对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进行监督、控制的主要方式。同时,在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之前,工效挂钩法是计税工资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8年开始实施,根据新的税法,合理的工资成本都是应税扣除项目,因此工效挂钩不再是计税工资管理的形式了。
      工效挂钩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具体做法是:企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按照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实际情况,提取工资总额,并在国家指导下按以丰补欠、留有结余的原则,合理发放工资。
      企业应根据国家对于工效挂钩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作为与工资总额挂钩的指标,认真编制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实施工效挂钩的企业要在批准下达的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和浮动比例的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核定所属企业各项指标基数和挂钩方案。
      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应该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实现利税计算)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依据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的原则。上述各指标如下式计算:
1)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本年度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总额÷上年度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总额-1)×100%
2) 实现税利增长幅度=(本年度实际实现税利÷上年度实际实现税利-1)×100% 
3)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本年度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平均工资÷上年度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平均工资-1)×100% 
职工平均工资=实际提取并列支的工资总额÷平均职工人数
4) 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本年度劳动生产率÷上年度劳动生产率-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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