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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基层实施人员的培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5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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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部部分
五、水木知行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基层实施人员的培训第四章 基层实施人员的培训
第十一条 基层实施人员指按照公司的战略要求,负责实施的人员:包括业务人员、职能人员、项目部技术员以及操作工人。
第十二条 技术人员培训
(一)培训目的: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二)培训内容:本工作岗位所必须了解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
(三)培训方式:
专题培训:当公司引进新的施工技术时举办短期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以保证新技术的顺利运用、新工作正常运行。
脱产进修:由公司选择员工脱产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去进修,以培养企业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为企业未来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第十三条 业务人员培训
(一)业务人员包括市场人员、采购人员、设备调配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目的: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通晓招投标运作、营销技能、销售技巧的市场营销人员;精通采购业务的采购人员;掌握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的项目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本工作岗位所必须了解的先进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例如营销管理技能、调研技能、销售技能、招投标运作、批量采购等。
(四)培训方式:
专题培训:举办短期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做准备。可以采取公司统一培训方式、部门内部培训方式。
模拟训练:把培训教师作为客户进行模拟训练,可以弥补业务人员实战经验的不足。
第十四条 职能人员培训
(一)职能人员指各部门从事具体专业管理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提高职能人员的专业水平,培养职能人员的服务意识。
(三)培训内容:本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知识、专业技能。
(四)培训方式:
专题培训:定期举办针对职能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适应公司日常工作的需要。可以采取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统一培训方式和部门内部培训方式。
参加各种资格认证考试:用于建设公司高素质、高质量的职能人才队伍。
第十五条 技术工人和操作工人培训
(一)培训目的:提高技术工人的专业维修水平,提高操作工人的操作技能。
(二)培训内容:技术工人的培训重点是与该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操作工人的培训重点是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方式:技术工人和操作工人的培训可以采取岗位技能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此办法的修改。
第十八条 本制度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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