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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财务会计稽核管理制度——内部稽核机构人员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3 10:30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三部分 财务部部分


三、水木知行财务会计稽核管理制度——内部稽核机构人员及权限与范围

财务会计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财务管理和内部稽核监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向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稽核是指由财务部内设机构对本公司以及所属各项目部、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实施内部监督,检查会计帐薄及相关资产、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经营情况。
第三条 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应特别重视稽核工作,在稽核过程中应给予大力支持、协调内部稽核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以利于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 内部稽核机构受公司财务部长和总经理领导。
第二章  内部稽核机构人员
第五条 内部稽核由财务部审计主管负责,根据稽核工作需要,由审计主管抽调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稽核小组,实施稽核工作。
第六条 内部稽核机构应当配备与其承担的稽核任务相适应的内部稽核人员。内部稽核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从事内部稽核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所必须的相关知识。
第七条 内部稽核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稽核纪律,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廉洁奉公、保守机密。内部稽核人员办理稽核事项,与被稽核部门或稽核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 内部稽核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九条 内部稽核人员每年应保证给予一定的时间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会计和工程业务知识。
第三章  内部稽核的权限和范围
第十条 在稽核管辖范围内,内部稽核机构的主要权限和范围是:
根据内部稽核工作的需要,要求所属项目部按时向财务部报送用款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
检查项目部的凭证、帐簿、报表、资金和财产的记录,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参加有关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和经济活动分析有关会议;
对稽核涉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对稽核中发现正在进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管理规定的、造成严重损失行为的,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并报财务部长及总经理;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对正在进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同时,督促检查经批准的稽核决定和稽核意见的落实;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及时上报财务部长及总经理;
阻挠、妨碍审计稽核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对严格执行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经征求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财务部长及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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