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管理制度案例

7.1 采购管理制度——物资出入库管理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3 11:2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六部分 采购部部部分


三、水木知行采购管理制度——物资出入库管理

第七章  物资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  采购部负责验收、管理调拨所购物资,采购部应经常与使用部门保持联系,了解物品的使用情况,管理控制库房,迅速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十八条  材料库管理员应积极配合采购部、经营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做好每月的盘点对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第二十九条  货物入库必须严格检验,根据购买的数量及规格,检查货物的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入库。货物入库时要分类码放整齐,保持物品的完好无损,存放合理,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有关帐卡。
第三十条  发货时要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领货手续不全不予发货,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发货,需得到总经理的审批方可出库。发货后要及时按发货单办理物品的出库手续,登记有关帐卡。
第三十一条  物品进库后由于保管不当及发放混乱造成的货损货差,其损失金额由材料库管理员承担,并通过会议决定,在工资中扣除损失金额。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经常用品应保持适量库存,以降低多次采购成本,但库存不能太多,以免积压浪费。
第三十三条  各项目部由于自身施工材料计划不当,施工结束,工程剩余物资材料由采购部回购,项目部不得自行处理。采购部门应根据物资情况拟定回购价格后方可验收入库(未经加工过的钢材按原调拨价X折价入库,沥青包装完好的按原调拨价X折价入库,水泥属季节性物资,按调拨价X折价入库,其余加工过的钢材和经过使用,但还可利用的旧物品,为不造成资产流失,可按帐外物资登记入库)。
第三十四条  爆炸物品的管理:
各项目部根据工地施工情况编制爆炸物品(炸药、雷管、导火索等)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工程完工后此类物品的剩余,避免增加保管、运输上的困难。如出现此类物品剩余必须和当地公安部门妥善解决退回或其他处理。
第八章  其它事项
第三十五条  采购部人员应做到各负其责,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积极配合好公司的整体工作。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人员,一经查证属实,立即给予调离岗位或解聘、除名等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损害企业利益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采购部负责修改。
第四十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7.1 采购管理制度——价格、质量监督       下一篇:7.2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和流程——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