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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质量检验、监督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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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八部分 技术质量部部分
五、水木知行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质量检验、监督5、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
1)隐蔽工程主要指软基处理等项目;
2)隐蔽工程要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自检资料;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旁站制度,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应有专人督促;
4)施工中发现问题应现场解决,及时处理。
6、分项分部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
1)项目主要分项分部工程在各施工队伍中实行首件认可制。
2)通过首件的施工、检验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否可以作为批量生产的代表产品。
3)对首件施工过程作技术总结对总结材料技术改造部分必须进交逐级交底。
7、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质量检验
1、工程用的采购物资和施工过程中按规定应进行试验的项目,必须进行试验,接到合格报告后方可进行发放和使用,执行《施工检验管理制度》。
2、工程中使用检测设备和工器具须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执行《试验室及检测仪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质量监督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验收依据有效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有关的文件,具体执行《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质量问题管理
1、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工艺纪律或存有质量通病,不按有关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规定执行以及施工管理上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项目工地的专业工程师发出质量问题通知书,限期整改;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监理联系单、监理备忘录、停工整改通知单等,项目工地专业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原因并组织整改、反馈。
2、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工程采购的物资判断为不合格的;施工过程中经验收判定为不合格品的,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统计
各项目工地应做好一次验收合格率、周报、月报等质量统计报表,技术质量部对各项目工地的质量报表,进行汇总分析质量管理动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技术质量部负责本办法的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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