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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七部分 安全生产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的安全生产的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交通事故;
2、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事故;
3、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
4、重伤、机电、交通及火灾事故率均控制在公司年度监控指标以内;
5、尘、毒、噪音等污染源治理达标,不发生职业中毒事故。
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公司每年年初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年底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项目部对所属各队、班组、外协队、个人(包括职工、民技工、短期合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主管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规定、指令;
2、负责建立公司安全保证体系和监察体系,加强安全队伍建设,保证安全管理机构资源配置;
3、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奖励所需经费的投入;
5、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6、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负责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档案;
7、负责指导、督促项目部开展创“安全工程”和创“安全岗位”活动;
8、负责监督项目部劳务组织的安全管理;
9、负责督促落实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定、检测。
10、负责重伤、轻伤、交通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参与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公司各类生产性事故的统计、上报;
11、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工作;
12、其他有关安全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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