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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工程统计管理办法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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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项目管理部部分
三、水木知行工程统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准确、及时、系统地掌握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统计报表报送行为,以便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施工中的工程进度、完成产值、计量产值、质量、设备及安全状况以及人工、机械及材料消耗等方面工程信息的统计、核算、分析及上报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各类原始记录及统计报表分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及年报表。
第四条 本着精简和实用的原则,项目管理部应结合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及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设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填写的各类原始记录及统计报表的统一表样格式;对于新增的工程统计报表,项目管理部负责将其纳入公司工程统计报表汇总清单,并及时通知填报单位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统计报表填报分工,指定本部门的统计报表填报、审核或审批人,按规定作好工程统计资料的填写、整理、建立台帐等基础工作,以保证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下属施工队须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报表表样格式每日填写各类原始记录报表,定期进行汇总并上报项目经理部。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下属各施工队上报的周报表进行审核、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并经调查确认后,需要求施工队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责令其进行相应的整改。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需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报表表样格式汇总各施工队上报的周报表,形成本项目经理部的月度、季度及年度工程统计报表,并于每月、季、年开始的五天内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第九条 项目管理部负责将各种报表转发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采购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部等部门。
第十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月、季、年报表进行审核、分析,发现一般性异常情况则须要求项目部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责令其进行相应的整改;严重异常情况则需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应职能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及处理,情况特别严重时上报公司总裁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汇总各项目部的月、季、年的各类报表,形成公司的月、季、年度的工程统计报表,并于每月、季、年度开始的十天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裁、董事长。
第十二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按月对各个项目部人、机、料、管理成本等消耗情况做出统计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第十三条 公司决策层对上报的公司工程统计汇总报表进行审阅并依此作出相应的决策。
第十四条 工程报表的指定责任岗位人员应随时检查填报单位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工程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如有违反,则视为不合格工程报表,且将对指定填报、审核及审批等当事人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统计报表报送前必须经有关负责人审阅签章,签章不齐全的工程报表为不合格统计报表。
第十六条 发现不合格工程统计报表,上级部门可责令填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七条 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内部的工程统计资料,均为公司经营机密,除规定报送外,应妥为保管,防止泄密。
第十八条 规定对外报送的各类工程报表,须经项目经理部或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或公司总裁审阅并签章后方可外报。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总裁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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