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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案例

10.4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招标操作实施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7 20:2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项目管理部部分

四、水木知行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招标操作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综合实力,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更适应工程建设市场发展,规范承包方选择、承包价格确定、承包费用结算等环节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包方是指具有工程施工能力,其信誉、业绩、技术水平、设备配备、管理能力符合施工需要,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证明的组织(包括一些与企业长期合作、实力比较强的没有上述证书的企业或个人承包队伍)。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用招标或议标的方式对承包方的选择、招标标底或承包单价的确定、承包费用结算等。
第四条 项目管理部负责承包方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项目管理部负责收集与承包方的信誉、业绩、技术水平、施工质量、设备配备、管理能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证明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建立承包方档案,并定期组织评价,合格者进入公司合格承包方名单。
没有与公司合作过的有实力承包方应记入承包方档案,初次合作合格者进入合格承包方名单。
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由分管领导主持、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对承包方的定期评价工作,并做好评价记录。
第五条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后,项目经理部协助项目管理部根据目标责任、标后预算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成本及单价,结合公司年度施工计划的要求,提出需要招标、议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以及招标标底、议标底价等数据,编制分包意向书。分包意向书经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后,召开招议标小组会议讨论。
第六条 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召开招议标小组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总裁、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工、公司总经济师、项目管理部部长、项目经理等。会议讨论批准分包意向书各项内容。招标标底和议标底价一经确定后,任何人无权更改,除非再次召开招议标会议讨论上述事项,参会人员应对会议内容高度保密,任何人泄漏公司招标标底和议标底价都会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章  招标操作实施
第七条 投标单位的确定
1、由项目管理部根据拟招投标的大小,施工性质(桥梁、路基、隧道等)等因素,在公司合格承包方名单以及承包方档案中实力较强的承包方中选择符合公司要求的承包方,提交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选择投标单位并报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2、批准后的承包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联系确定其是否有投标意向。
3、未在公司档案中的承包方,若有承包意向,经招议标小组会议讨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
第八条 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投标的运作和实施。包括制作承包意向书及评标办法、投标标底,具体内容包括:报价单位须知、合同条件、分包方式、分包范围、工程量表、资料数据、评标办法、标底、技术要求以及图纸等资料。项目经理部协助做好上述工作。
第九条 招议标小组负责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书商务、报价、技术以及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并做好评标记录。招标项目的评定结果由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
第十条 由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经理部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一式四份,财务审计部、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留一份,承包方保留一份。
第十一条  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草拟招标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经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后签订。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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